职位描述
1、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强。
3、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对应的专业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综合素质高,具备履职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与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水平,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软件。
4、应往届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持有中学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其中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等级需达二级甲等。
5.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不得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