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一、应聘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身心健康,专业基础扎实,教学能力突出,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含区级)称号者,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者,学校可直接办理调动手续,入职事业编制。
(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或优秀教师通过大学的考核程序,可入职事业编制。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校聘教师薪资: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年终绩效。
(二)入职大学编制薪资:按大学薪资体系标准核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