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资产服务信托项目的承揽与承做,特别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财富管理信托、家族信托、资管产品服务信托、担保品服务信托等业务方向。
2、负责投资类资产管理信托项目的承揽与承做,包括产业类/地产类等主动管理型股权投资业务、固收类/权益类等标品投资业务。
3、拓展各类资金渠道,重点开拓银行理财子、银行私人银行、城/农商行、券商财富管理、企业机构资金等合作方,支撑信托业务发展。
4、参与/负责项目的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项目评审申报及法律文件撰写等执行工作。
5、跟踪研究信托行业前沿动态与发展趋势,参与部门战略性创新业务的研发、设计与落地。
任职要求:
1、金融、经济、财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CPA、CFA、法律职业资格等专业证书者优先。
2、具备信托、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在销售渠道/机构资金引入方面拥有可靠资源与实操能力者优先。
3、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4、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对待工作认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