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根据医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系红河州精神病医院,隶属于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以精神医学为专科特色,综合医学融合发展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设永祯院区、泽园院区、山竹坡精神康复治疗病区三个院区。系红河州精神卫生中心、红河州心理健康中心、红河州惠民医院、红河州优抚医院、红河州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红河州精神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是红河州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红河州司法鉴定所、红河州医学会精神医学专业委员会与红河州医学会心身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单位;是云南省精神区域医疗中心五、报名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限: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人力资源科办公室。
2.报名要求:自报名之日起,在报名时间内,不按规定形式投递或报名资料不齐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3.资格审查:受理报名后,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招聘当月月末。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力资源科将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成绩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5.资格证、执业证;
6.个人征信报告;
7.在校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材料;
8.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信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信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
1.笔试:本轮考核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
(1)笔试时间:
临床护士岗:2025年12月22日上午8:30
精神科医师、耳鼻喉医师、财务科工作人员、医学装备管理工程师岗: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