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陆市公证处
招聘公告
湖北省安陆市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属安陆市司法局监督、管理。按照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公证机构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顺利完成及根据我市公证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笔试、面试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公证辅助人员2名(男、女各一名)。
三、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聘用制,通过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它法律类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聘用,且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资历、学历要求:
1、法律专业专科及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可按期毕业的证明材料;
(四)热爱公证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兼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17时30分。
2.报名地点:湖北省安陆市公证处(安陆市司法局一楼)
3.联系人:郑东 联系电话(办公):0712-5252986
4.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安陆市公证处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②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按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个人简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5、报名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报名。
6、我处对应聘者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7、应聘者需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科目分为与公证有关的法律知识(30分);以民商法为重点的法律基础知识(7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男、女各取前2名进入面试。面试由安陆市公证处组织实施,采取谈话问答方式综合评判。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3、总成绩:按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应聘人员自行前往进行体检。
(四)考察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者,由我单位采取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录用后,通过劳务派遣方式予以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每月1800元。
六、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奖,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本方案由安陆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712-5252375(安陆市司法局办公室)
湖北省安陆市公证处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日